第08版:风采

小事不出村 大事不出乡

正定法院实化“一乡一庭”功能

正定县人民法院加强“一乡一庭”建设,进一步实化乡镇法庭功能,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更好地发挥了“小场所,大作用”。

专业化调解,诉调和婚姻家庭等案件分流。将原诉调案件和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等农村常见的几种类型案件,分流至各基层法庭,专门进行调解,加强与司法所、派出所等人民调解组织的沟通交流,完成立案文书送达程序,做到每个乡镇法庭有位、法官有影、法治有声。

规范化管理,“巡回指导小组包庭调处案件”。正定法院先后召开党组会和“一乡一庭”工作总结谋划会、专题推进会,专题研究“一乡一庭”工作。在完善原有的庭长负责“一乡一庭”工作的基础上,抽调多年工作在民事一线、调解经验丰富的3名未入额法官,组建3人“巡回指导小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制度化管理,完善“三表、四制度、一办法”。规范每月填报《正定县法院每月“一乡一庭”工作情况报表》、《“一乡一庭”人民陪审员考勤表》、《“一乡一庭”办理诉前调解案件登记表》等一系列工作台帐;进一步完善人民法庭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以及《正定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制度》、《议事制度》、《处理纠纷与诉讼衔接制度》、《与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工作协调联动制度》,修改完善《“一乡一庭”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所调解的案件考核件数以进入司法确认程序为准,量化绩效考核,消弭各法庭之间业务开展不平衡问题,将“一乡一庭”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轨道。

品牌化效应,发挥“一乡一庭”和“金牌”陪审员的典型引路作用。最高院、省高院及中院领导曾先后到北早现乡法庭参观调研,对“一乡一庭”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化解纠纷的经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对此,该院积极培树祁文芝等“金牌”陪审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北早现法庭“小地盘大功能”和该庭陪审员祁文芝“普通人办大事”的典型带动作用,引领带动其他乡镇法庭提档升级,争创无诉乡镇(村)。

截至到9月18日,“一乡一庭”除了本身受理调处的案件以外,由法院转入的诉调对接案件225件,调撤102件,调撤成功率45.3%,转立案96件,正在调解中的27件。“一乡一庭”使乡镇构建起了更加全面、有力的法治治理体系,活化了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运行,较好地调节了农村各种社会关系,打造了和谐稳定的农村环境。(唐新花)

2018-11-26 小事不出村 大事不出乡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30055.html 1 正定法院实化“一乡一庭”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