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河北丰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河北丰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河北丰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18年1月10日
序号主债务人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元)保证人或抵质押物名称
1河北美林纺织有限公司丰宁分公司2,500,000.00 围场木兰狩猎有限公司土地他项证
2河北美林纺织有限公司丰宁分公司6,300,000.00 承德木兰狩猎有限公司
3丰宁益利矿业有限公司1,899,580.00 丰宁益利矿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