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沧州源越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沧州市宏伟诚业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单位:桑玉利、郝红卫、段晨华、沧州市晟市兴城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王辉、翟伟、华金豹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号:(泊头联社)农信借字〔2018〕第28102018407489号。(债权包含贷款本金余额为12297424.27元及相应利息)
二、借款人:沧州市宏伟诚业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单位:北京兴泊亿达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沧州市晟市兴城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桑玉利、王辉、王丙会、段晨华、华金豹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号:(泊头联社)农信借字〔2018〕第28102018319678号。(债权包含贷款本金余额为14427035.8元及相应利息)
泊头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债务人)及担保人,并要求各借款人(债务人)及担保人向受让人沧州源越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义务。特此公告。
泊头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