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市场监管服务 支持全域电商直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紧扣电商直播产业发展需求,从优化“服务链”、完善“监管链”、压实“责任链”三个维度,系统提出具体举措,让“沧州优品”通过直播走向更广阔的市场
本报讯(记者崔上 通讯员谭鑫)近日,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印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服务 支持全域电商直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该措施于9月1日在2026年河北省“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上现场发布,标志着沧州在推动直播电商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构建新型监管服务体系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十条措施”紧扣电商直播产业发展需求,从优化“服务链”、完善“监管链”、压实“责任链”三个维度,系统提出十项具体举措。
优化“服务链”,厚植产业根基。措施明确构建合规培育体系,实施直播电商经营主体“分类建档、动态画像、精准培育”管理模式,编制《全域直播电商合规经营指引》;营造包容发展环境,对初次发生、危害轻微、及时整改的经营主体优先采取行政指导等柔性方式,推行“合规前置、容错后置”服务模式;开展“提质强企”入企帮扶等行动,组建再制造汽车配件等13个重点工业产品领域技术专家库;创新政企平台联动模式,整合流量扶持、运营对接、选品指导等全链条服务。
完善“监管链”,规范经营秩序。推行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对诚信合规主体减少检查频次、强化帮扶,对高风险直播间加密巡检;依托大数据技术搭建智慧监管平台,在直播电商集聚县域落地实时监测预警系统;采用“线上智能监测+线下精准核查”模式开展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广告监测、价格巡查和整治“内卷式”竞争乱象。
压实“责任链”,守护放心消费。健全“平台主责、基地直管、主播自律、部门监管”多元责任闭环,强化数字人主播等深度合成直播内容监测;督促经营主体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推广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畅通12315热线等多元维权渠道。
政策出台以来,沧州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一方面开展直播电商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对直播电商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等四类主体全覆盖摸排;另一方面采取“线上监测+线下核查”方式常态化开展网售产品信息排查,已依托河北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累计检查自建独立网站和网店1599家次。
在执法实践中,该局推行容错纠错模式——对非主观故意、危害较轻的轻微违规行为以行政指导、督促整改为主;对屡查屡犯、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同时完善监测线索闭环处置机制,今年以来全国网络交易监管系统接收的21条问题线索均已第一时间分派并全部处置到位。
下一步,沧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锚定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大局,对接头部电商平台为沧州特色产品引入流量扶持等一体化服务;深入电商园区、直播基地和乡村一线开展政策宣讲与合规培训;深化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管;持续创新监管服务模式,让“沧州优品”通过直播走向更广阔的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