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静 通讯员刘梅全 尹启航)“以前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办理相关手续程序复杂,材料多、耗时长,费时费力。推行‘以函代证’后,我们仅用了3天就办齐四个函件手续,拿到了开工建设的‘通行证’。”8月13日,拿到开工手续的河北素木无尘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卫华对行唐县的高效审批连连称赞。这也是行唐县推行“以函代证”改革后,首家通过新机制拿到开工许可的企业。
这背后,是一场直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痛点”的刀刃向内改革。行唐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志永告诉记者:“企业等不起,发展更等不起。我们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在今年7月推出‘以函代证’改革,核心就是变‘先证后建’为‘以函代证、函证并行’,让项目坐上直通车。”
这套改革“组合拳”清晰而务实——搭建“前期工作意见函、建设用地规划意见函、建设工程规划意见函、施工登记意见函”的“四函”体系,为符合条件的省市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企业只需自愿申请、作出承诺,即可凭“四函”先行开展设计、招标、进场施工等前期工作,与此同时,正式审批手续同步推进、限时办结,真正实现“拿地即开工”。
改革后,行唐县适用“以函代证”的项目,从立项到开工建设审批时限压缩到最快3个工作日,企业需提交的申报材料从以前的27项压减到5项,真正实现了“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