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风采

强制清算公告

2026年6月6日,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出具(2026)冀0123清申1号裁定书,裁定受理华港燃气集团石家庄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一案,并出具(2026)冀0123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河北国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清算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22日裁定提级审理,案号为(2026)冀01强清11号。

公告如下:1、请该公司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方式: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275号,高辰阳,0311-67799219/18511038219),申报债权应书面明确债权数额、有无担保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2、该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逾期未偿还或返还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特此公告。

华港燃气集团石家庄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8月4日

2026-08-04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97146.html 1 强制清算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