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头版要闻

进一步发挥分级诊疗“基层首诊”作用

我省提高区域基本医疗服务规范性和同质化水平

本报讯 为进一步发挥分级诊疗“基层首诊”作用,提高区域基本医疗服务规范性和同质化水平,日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河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2026—2028)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利用三年时间,普遍提升基层医疗质量管理意识,持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

实施方案提出,现阶段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工作,首先针对全科、内科、急诊、药学(药事管理)、医学检验等专业设置,逐步拓展到外科、儿科、妇科等专业。此外,还将依托医联体建设或“以市带区、区社一体”模式,逐步向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延伸。

在此基础上,实施方案提出了完善基层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开展基层医务人员质控培训、改善基层门诊医疗质量等10项工作任务。

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压实基层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完善基层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基层医疗质量监测评价等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基层医疗质量控制常态化工作机制,发挥各专业质控中心技术指导作用,加强与医联体建设、乡村一体化管理等工作协同联动,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行为,逐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规范性和同质化水平。

实施方案强调,要结合重点任务,进一步开展基层医务人员质控培训,改善基层门诊医疗质量,提高急诊急救服务水平,促进规范合理用药,保障检验检查质量,持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改善住院和手术服务质量,加强医保DIP/DRG政策培训。

为确保行动落地见效,我省还成立了基层医疗质量控制专家咨询委员会,推动建立标准化、规范化、同质化的基层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同时,要求各地市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全科质控中心或基层医疗质控专家委员会,制定基层医疗质量改进工作计划和目标,落实基层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定期开展基层质控监督检查等。到2027年底,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成立门诊、急诊、药学、护理、医院感染、病案、麻醉、检验、影像、康复等专业质控中心。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6年底,全省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开放30张以上床位)常态化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2027年底,覆盖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8年底,一体化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均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体系基本建立。

2026-07-21 进一步发挥分级诊疗“基层首诊”作用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96351.html 1 我省提高区域基本医疗服务规范性和同质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