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路娟)6月3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5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为284天,比2024年增加17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7.7%。
2025年,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3.82,比2024年下降7.7%,比“十三五”末的2020年下降25.8%,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在2.42—4.17之间,其中,张家口、承德综合指数小于3,秦皇岛、唐山综合指数小于4,其他设区市综合指数在4.01—4.17之间。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比2024年提高4.8个百分点;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数平均为3.6天,比2024年减少1.2天,张家口、承德和秦皇岛3个设区市的优良天数均超过300天。
全省PM2.5年均浓度为33.6微克/立方米,比2024年下降10.9%,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唐山PM2.5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平均日均值达标率91.9%;其中,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唐山日均值达标率高于93%,其余7个设区市日均值达标率在88%—91%之间。
全省167个县(市、区)综合指数平均值为3.89,同比下降8.04%,前20名县(市、区)综合指数范围为1.69—3.10,分布在张家口、承德,后20名县(市、区)综合指数范围为4.32—4.51,分布在邢台、保定、廊坊、雄安新区、邯郸、定州;PM2.5浓度平均值为3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51%,58个县(市、区)PM2.5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前20名县(市、区)年均浓度范围为8—22微克/立方米,分布在张家口、承德,后20名县(市、区)年均浓度范围为41—45微克/立方米,分布在邢台、邯郸、保定、衡水、廊坊、石家庄、沧州、定州、辛集。
2025年,岗南水库、桃林口水库等13座水库达到Ⅱ类水质,水质优;潘家口水库、官厅水库等5座水库和白洋淀、衡水湖为Ⅲ类,水质良好。
2025年,全省208个地表水国省控断面中,实际监测201个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水质断面占88.6%,比2024年上升2.6个百分点;Ⅳ类水质断面占11.4%,比2024年下降2.6个百分点;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
八大水系中,辽河、永定河、大清河、滦河及冀东沿海水系水质为优,北三河和漳卫南运河水系为良好,子牙河和黑龙港运东水系为轻度污染。河流主要污染指标中,化学需氧量和总磷超标率比2024年分别下降0.6和1.2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