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公布第八批京津冀地区新增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项目和医疗机构名单。此举旨在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进一步提高区域内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水平同质化。
互认医疗机构方面,根据《京津冀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指南(2025版)》和《胶片标识统一评分表(2025版)》《X线(DR)、CT、MRI统一细化评分表(2025版)》,京津冀三地医学影像质控专家对拟申请纳入第八批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评估,最终确定155家医疗机构纳入第八批互认范围,其中北京80家、天津13家、河北62家。
由于前七批互认医疗机构中存在合并、更名、停业等情况,经梳理,目前纳入京津冀三地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共834家,其中北京269家、天津101家、河北464家。
互认影像检查项目方面,经京津冀三地医学影像质控中心专家研究商议,决定在前期已实施互认的50个影像检查项目基础上再新增70个,互认项目合计达到120项,均为医学影像科常用、易于标准化且有一定地方互认工作基础的检查项目。
通知要求,纳入京津冀三地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范围的医疗机构应在医学影像图像上医疗机构名称后增加“-JJJHR”标识,作为互认医疗机构的统一标识,方便医务人员和患者识别。
纳入互认范围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完善医学影像科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操作程序,切实规范执业行为;要指导医务人员加强医患沟通,根据患者病情,申请合理、有效的医学影像学检查项目,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京津冀三地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贯,积极开展人员培训、现场检查指导等相关质量控制工作。要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对不能满足互认的医疗机构,督促限期整改或取消互认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