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雅昌投资有限公司与刘帅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雅昌投资有限公司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其中包含: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2017)冀0403民初1562号民事判决书和(2017)冀0403民初1581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债权,现执行案号为(2019)冀0403执1867号和(2019)冀0403执715号)依法转让给刘帅。特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
刘帅作为上诉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承继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刘帅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转让方:河北雅昌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刘帅
联系电话:13582306651
日期:2025年11月20日
原贷款行借款人借款合同编号本金余额担保人名称 担保/抵押合同编号备注
中国工商股份有限邯郸市溱胜物资有限公司0040500031-2015 (EFR)00013号、34,223,972.79邯郸市鋆燿物资有限公司、 0040500031-2015年和平(保)字0011号、已生效的法律文书:(2017)冀0403民初1562号民事判决书、
公司邯郸和平支行0040500031-2015(展期)0003号、秦梦琴、李明泽、郭卫兴、韩宾、 0040500031-2015年和平(保)字0035号、(2017)冀0403民初1581号民事判决书、
0040500031-2015(承兑协议)00015号、闫敏、李超、李玲 0040500031-2015年和平(保)字0025号、(2022)冀0403执异38号执行裁定书、
0040500031-2015(承兑协议)00017号、 0040500031-2015年和平(保)字0025号-1、(2022)冀0403执异37号执行裁定书
0040500031-2016(承兑协议)00001号、 0040500031-2015年和平(保)字0037号、
0040500031-2015年和平(保)字0037号-1、
0040500031-2016年和平(保)字0001号、
0040500031-2016年和平(保)字0005号、
0040500031-2016年和平(保)字0001号-1、
0040500031-2016年和平(保)字0001号-2、
0040500031-2016年和平(保)字0001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