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沧州新闻

沧州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740.4亿元

本报讯(刘舰)从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 加快建设现代化沿海经济强市”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沧州市“十四五”时期住房公积金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五年来,沧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达到320.14亿元,较“十三五”增长40.47%,累计归集总额突破740.4亿元,归集余额290.4亿元。

“十四五”期间,沧州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59.14亿元,帮助34125户职工家庭圆了住房梦。户均贷款46.63万元,有效减轻了职工购房负担。同时职工提取使用公积金更加便捷,五年共提取206.29亿元,同比增长35.17%,提取率保持在66%的高位。

截至2025年6月,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提前并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沧州市新增缴存单位5108家,较“十三五”增长64.93%;新增缴存职工22.54万人,增长13.84%。截至目前,沧州市实缴单位达9953家,实缴职工54.28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参与缴存已达50456人,远超“十四五”原定6000人的目标。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4.91亿元,较“十三五”增长45.46%,累计上交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32亿元,为沧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重要资金支持。目前贷款逾期率仅0.00013%,资金运行安全稳健。

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的特性,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一系列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特殊举措。

降低缴存门槛。取消了以往“社保+户籍”的限制,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只凭一张身份证即可办理开户。

缴存方式更加灵活。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模式及缴存金额。

开户渠道更加便捷。全力打通服务灵活就业人员的“最初一米”,通过开发线上缴存功能,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办理缴存业务,操作更加便捷高效。

可享受缴存补贴。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履行缴存义务,正常缴存满一年以上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计息外,还可获得1%的缴存补贴。

税收政策有优惠。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依法在综合所得或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使用方式更便捷,退出机制灵活。灵活缴存人员除享受与单位缴存职工同等的提取、贷款使用政策外,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结清的可随时自愿退出住房公积金制度,退出后可即时办理销户提取。

2025-11-13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82931.html 1 沧州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740.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