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高与苏宏飞2025年6月19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20250615A02),宁高已依法将持有的冀州市印刷有限公司300500元、冀州市五金交电公司312200元、冀州市精灵石英钟厂400000元债权转让给苏宏飞,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
现要求以上债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苏宏飞履行偿付义务。
特此公告。
苏宏飞
遗失声明
王二勇遗失河北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购房收据,地址石家庄新华区植物园街国源和天下小区,房号四号楼二单元503,金额:131317元。
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