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所辖各分/支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债务人)及担保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
特此公告。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4月3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应支付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若借款人(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5年9月17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贷款银行借款人名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债权本金余额(截至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编号及名称
日期:2025年04月30日)
1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浦威特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8101820180002号【ZJD-YH-2022-08-003】、320,000,000.00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4日签订的8101820180002-1号保证合同(华夏幸福基业股份
廊坊分行 2023年9月21日签订补充协议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4日签订的8101820180002-2号质押合同(廊坊京
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9月23日签订【ZJD-YH-2022-08-003】债
务重组协议(三浦威特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廊
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9月21日签订补充协议(三浦威特园区建
设发展有限公司、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回族自治县鼎鸿投资开发8101820180001号【ZJD-YH-2022-08-002】、320,000,000.00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4日签订的8101820180001-1号保证合同(华夏幸福基业股份
廊坊分行有限公司2023年9月21日签订补充协议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4日签订的8101820180001-2号质押合同(廊坊京
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9月23日签订【ZJD-YH-2022-08-002】债务重组协议(大厂回族自治县鼎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
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9月21日签订补充协议(大厂回族
自治县鼎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3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恒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880482021062138820】号、9,700,000.00 刘峰、苏俊东、王晓明、刘召华、2021年6月21日签订的【880482021062138820-1】号抵押合同(刘召华);2021
北围支行公司【20220621ZQHT8804886666】号、郑海英、康永革、房丽玮年6月21日签订的【880482021062138820-2】号抵押合同(康永革、房丽玮);
【20220621ZQHT8804886666】号2021年5月28日签订的夫妻还款承诺(刘峰、刘召华)、夫妻还款承诺(王晓明、
郑海英)、夫妻还款承诺(康永革、房丽玮)、个人还款承诺(苏俊东);2022年5月31
日签订夫妻还款承诺(刘峰、刘召华)、夫妻还款承诺(王晓明、郑海英)、个人还款
承诺(苏俊东)
4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信产集成科技有限公司【880782021122946632】号24,617,654.00 邢台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9日签订的【880782021122946632-1】号保证合同(邢台信息产
邢襄支行 邢台市皓晨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业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9日签订的【880782021122946632-2】号保证
梁进波合同(邢台市皓晨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2月29日签订的【880782
021122946632-3】号保证合同(梁进波);2021年11月19日签订的个人还款承
诺(梁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