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扎实推进防汛备汛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该市通过全面落实市、县两级重点防洪工程行政首长责任制,继续实施市、县、乡、村四级领导包联机制,完善市级领导、部门领导、技术人员包县市区的“三位一体”责任体系,压实防汛责任,筑牢防汛根基,为防汛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组织各县(市、区)对河道堤防等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汛前已整改到位。抽调业务骨干和专家对各地排查整治情况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以“一县一单”交办,现已全部完成整改,消除度汛隐患。
修订完善《衡水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在卫运河故城段开展市级防汛抢险应急演练,并指导开展县级防汛应急演练和避险转移演练,提升洪水应对能力。同时,邀请省级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各县(市、区)也分别分级培训防汛责任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为强化协调联动。召开汛前防汛形势会商会议,预测汛期气候趋势并提出工作意见。汛期,组织7个市防指成员单位成立工作专班,承担日常办公和值班值守工作。按照“谁预警、谁叫应”原则,分别建立强降雨和洪水临灾预警“叫应”机制,明确启动标准和方式,实现信息共享。
备足备齐防汛物资,对现有抢险设备、救生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完善调运方案,优化调运路线,随时做好抢险救援力量准备。充分发挥军分区、武警部队和消防救援队伍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与三个单位建立情报协作关系,保障情报信息通畅。(付铁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