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邯郸新闻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债务催收暨资产处置联合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拥有下述债权,截至基准日2025年6月20日,债权资产本息合计人民币2245.66万元,其中本金1796万元,利息449.66万元,其他费用以相关合同、法律文书计算为准。债权信息见下表:

一、债权资产情况

序号债务人债权金额(万元)本金(万元)利息(万元)抵押物保证人

1河北华德钢板有限公司2245.661,796.00 449.66鞍山拓普金属复合板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台安镇(县政府驻地)台大路工业园区的工业用地葛勇智、李凤智

15754.78平方米及地上厂房15506.8平方米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债权人,现公告要求上述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包括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及其他还款义务主体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承担相应担保责任。若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及(或)履行清算责任。此外,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拟进行公开打包处置上述债权,现予以公告。关于拟打包处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陆中国中信金融外网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注:本公告债权的本金金额,债务人和保证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保证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且最终转让债务企业及处置方式、交易条件等以我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的最终方案为准。

二、交易条件

买受人信誉良好,本次为单户处置,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意向投资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并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交易对象需按照人民银行关于反洗钱相关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止。

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征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8031446680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郭经理,0311-89291765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8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5年7月15日

2025-07-15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76018.html 1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债务催收暨资产处置联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