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信冀-A-2025-0028),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联系电话:15131135080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780319198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9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借款人名称债务情况(截至2024年10月31日)担保物(含抵质押物)担保人
借款合同编号或司法裁判文书号本金欠息
1强大泵业集团行唐(2023)冀0104民初4874号;(2023)冀01民终8817号287,979,243.7849,789,633.651、强大泵业集团行唐泵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行唐县经济开发区利民大街南侧唐尧大道西段北侧等2处的房产及工业用地强大泵业集团行
泵业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房产面积34,621.54平方米,土地面积51,469.28平方米;2、强大泵业集团行唐泵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行唐唐泵业有限公司、
县经济开发区利民大街南侧唐尧大道西段北侧等7处的房产及工业用地提供抵押担保,房产面积33,112.00平方米,土地面河北巨基投资有
积52,369.85平方米;3、强大泵业集团行唐泵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行唐县经济开发区利民大街南侧唐尧大道西段北侧等2限公司、张庆华、
处的房产及工业用地提供抵押担保,房产面积12,565.34平方米,土地面积10,610.83平方米。李丽萍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10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