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资唐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都市宝(唐山)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止2025年4月20日,该债权总额为14,054.52万元。该债权债务人位于唐山地区,该债权抵押物为唐山都市宝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唐山市丰南区临港经济开发区荣盛街9号的工业土地和房产。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债权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资产。该债权资产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登录公司对外网站查询或与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公司对外网站地址:http://www.hebamc.com。
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冀资唐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联 系 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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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债权基本信息表
序号资产名称资产种类所在地币种标的金额(元)担保情况
本息合计本金余额利息余额
1都市宝(唐山)科技产业债权唐山人民币140,545,166.66 65,000,000.0075,545,166.66 唐山都市宝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唐山市丰南区临港经济开发区荣盛街9号的工业土地
集团有限公司及房产进行抵押,房产面积合计为23,756.46平方米,土地面积为133,333.00平方米。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债权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含利息、罚息、应加倍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权的本金、利息、复利和罚息金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重组收益、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因四舍五入产生的差额忽略不计。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担保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冀资唐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