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布的《沧州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计1063项政务服务事项,涵盖就业、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的各个方面
其中,行政许可386项、行政备案259项、行政确认97项、行政裁决14项、行政给付30项、行政奖励24项、其他行政权力93项、依申请公共服务160项
本报讯(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代晴 通讯员申萍)日前,沧州市发布《沧州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据介绍,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所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依法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本次公布的《沧州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主要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审批(行使)层级、实施机关、监管主体、设定和实施依据等要素,包含市县乡村四个层级,共计1063项政务服务事项,涵盖就业、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的各个方面。其中,行政许可386项、行政备案259项、行政确认97项、行政裁决14项、行政给付30项、行政奖励24项、其他行政权力93项、依申请公共服务160项。这些清单涉及的部门将把属于本级本部门的事项通过门户网站、滚动大屏进行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对老百姓来说,有了这份‘清单’,就有了办事的‘说明书’,可以清楚地知道能够从政府各部门得到哪些政务服务及其服务标准。”沧州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说,此次发布的“清单”融合了《沧州市市本级行政备案事项目录》《沧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沧州市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等内容,并根据法规政策的变化进行更新调整。为更好地让企业群众享受政务服务,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明确提出了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各级各部门不得随意设置前置确认、初审转报、现场核查等环节,不得随意增加办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数量限制等门槛。这份清单是各级各部门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职责的依据,是办事企业群众享受政务服务的指南。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严格落实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确保清单之外不得实施相关审批与服务,指导各县(市、区)按时完成清单的编制公示工作。同时,依托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实施统一管理,督促沧州市有关部门规范开展审批服务,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精准、统一、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