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舰)近年来,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新打造“预防为先、调解为主、仲裁托底”的劳动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推动劳动争议处置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的转变。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构建多元化解“新格局”
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内核,坚持“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理念,为劳动纠纷化解提供了创新路径。
面对劳动关系复杂化趋势,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构建“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全链条化解纠纷体系,通过打造“人社+法院+工会+工商联”协同机制,依托“总对总”在线调解平台实现全国调解资源智能匹配,形成以“前端疏导、中端化解、末端裁审”的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格局。
深化监察仲裁联动机制
筑牢权益保障“防护网”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解决农民工讨薪维权问题列为劳动纠纷治理的“优先项”,实现了沧州市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全覆盖,创新构建农民工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四快”速裁机制,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由速裁庭启动绿色通道,先行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不成的由速裁庭简易处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农民工立案资料基本具备、欠缺非必要立案材料的,实行容缺受理,先行立案,再行补正,减少农民工维权负担。
立案后根据具体案情积极帮助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引导其充分举证,30日内限时审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仲裁不收费。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并不需要支付费用。
实施青年仲裁员入企行动
打好诉源治理“预防针”
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 送法入企”青年仲裁员志愿者入企普法活动,青年仲裁员志愿者从“坐堂办案”变为“送法上门”,与用人单位的人资部管理人员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进行座谈,深入分析潜在的劳动用工风险,对他们提出的调岗调薪、停工留薪期待遇、临时用工问题、“病孕事”三假等诸多问题进行认真解答。
推进流动仲裁庭下沉一线
打造矛盾化解“前哨站”
创新推出“流动仲裁庭”服务模式,通过主动下沉服务,就地化解矛盾,实现劳动仲裁服务从“坐堂办案”向“上门服务”的转型升级,将仲裁庭“搬进”沧州市金融业调解中心,成功开展本市首例金融领域劳动争议流动仲裁。通过“流动仲裁庭”,切实将劳动纠纷化解在基层,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