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收购的勒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以公开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现予以公告。
1、债权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债务企业名称所在地债权本金利息代垫费用担保人抵押物
1勒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13,738.577,193.04 11.04 鼎泰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保龙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鼎泰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9号勒泰中心78套
石家庄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龙飞商业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2,816.80㎡)提供抵押担保
2远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2,033.791,535.61 邯郸远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吕学哲无
合计 15,772.368,728.65 11.04
(以上债权均暂计算至2025年3月13日止)
2、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3、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
4、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5、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3月13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如需了解资产包内每户债权详细情况,请登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www.zsamc.com,微信公众号浙商资产-资产招商查询,或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6、特别提示及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7、受理公示事项: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3011054144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复兴路398号山南印2号楼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律检查室)
联系人:卢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