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流信息平台主要服务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可为中小微企业建立专属数据账户,并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向金融机构共享
■资金流信息平台提供资金流信用信息报告和资金流信用信息明细汇总两类产品服务
■参加平台的试点金融机构目前主要是具有结算账户服务资质的银行类机构,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信用联社等
本报讯(记者李国红)记者2月10日从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获悉,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资金流信息平台”)自2024年10月25日上线试运行以来,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在全省大力宣传和推广,指导试点机构上线试运行,引导金融机构充分利用资金流信息平台开展贷款审批和风险管理,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化。
资金流信息平台主要服务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可为中小微企业建立专属数据账户,并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向金融机构共享。资金流信息平台提供资金流信用信息报告和资金流信用信息明细汇总两类产品服务。参加平台的试点金融机构目前主要是具有结算账户服务资质的银行类机构,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信用联社等。
资金流信息平台有力打破了银行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整合企业的资金流水、纳税记录、水电费缴纳等多维度数据,平台全面、准确地反映企业经营实力和信用状况,实现为企业融资增信功能,为银行在授信审批过程中提供有力的决策依据。
对于首次申请贷款的“信用白户”,资金流信用信息报告可作为企业重要的增信依据,既能解决银行“首贷”获客难问题,也可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资金流信用信息报告作为小微企业重要增信依据,明显提高了小微企业、“信用白户”等群体的贷款获得率。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积极运用资金流信息平台,截至2025年1月21日,促成中小微企业融资30笔,融资金额达1.67亿元。其中支持“信用白户”11户,融资金额6419万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户,融资金额2190万元;“小巨人”企业1户,融资金额700万元。
兴业银行石家庄分行相关人士表示,平台提供的资金流信用信息报告既可作为反欺诈、贷后监测等风险管理工具,也可通过报告中反映的水电、代发、结算等信息挖掘客户商机,为银行更精准地触达和洞察企业金融需求提供便利,帮助银行更好地制定客户数字化运营策略。
下一步,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将继续宣传推介该平台,组织辖内商业银行的前期培训,指导商业银行积极接入并应用资金流信息平台,推动全省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和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好获得融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