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铜锣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张晓连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620230918011,涉县铜锣湾房广场12号楼403室。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解除合同编号为:2620230918011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声明合同一式贰份,已全部由涉县铜锣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回并作废。
特此公告
涉县铜锣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