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经济时政

项目协同 工作联动 机制对接 信息互通 资源融通

京津冀构建常态化协同立法新格局

本报讯(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郭甜肖 刘梦妍)记者从12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以高质量政府立法服务河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司法厅积极推动完成多件协同立法项目。今年立法计划中,政府规章后评估、促进京津冀文旅融合发展、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管理等3件协同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

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年来,立法作为法治建设的源头环节,发挥着重要的引领推动作用。河北省司法厅与京津两地司法局密切协作,加强协同立法,形成了“项目协同、工作联动、机制对接、信息互通、资源融通”的常态化协同立法新格局。

京津冀协同立法机制不断健全。京津冀三地司法厅(局)分别于2021年和2023年联合签订《京津冀行政立法区域合作协议》《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就京津冀行政立法协同协作的理念、思路、内容等方面形成共识,共同建立起立法联席会议机制、重大协同立法专班推进机制、立法干部学习培训交流机制等,实现了三地行政立法协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京津冀协同立法项目不断增多。积极推动完成《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和《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等协同立法项目,为京津冀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发展等多个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提供了法治保障,这些立法的顺利出台展现了京津冀协同立法丰富而鲜活的实践样态。

京津冀协同立法条款充分体现。在《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公路条例》和《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等法规规章中,均设置了京津冀协同专章或专门条款。这些专章或者专门条款的内容,以“小快灵”“真管用”的立法形式,推动了制度创新、填补了政策空白。

京津冀协同立法广度深度全面拓展。在程序环节方面,三地司法厅(局)开展常态化立法调研交流走访征求意见工作,通过互派学员参训、远程视频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实务培训交流。

在协同立法过程中,京津冀三地司法厅(局)共同开展立法调研座谈交流20余次,通过互派学员参训、远程视频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实务培训10余次。河北每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都征求了京津司法局的意见,累计征求意见90余次。

在立法内容方面,逐步实现由“松散型协同”向“紧密型协同”、由“机制建设协同”向“具体项目协同”、由“单一立法项目协同”向“全方位协同”的转变,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绘制全景图谱的法治化发展路径。

2024-12-17 项目协同 工作联动 机制对接 信息互通 资源融通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63952.html 1 京津冀构建常态化协同立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