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石家庄新闻

石家庄调整优化公积金使用

本报讯 为大力促进住房消费,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从2024年11月1日起,石家庄市对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作进一步调整优化。

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石家庄市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20%。扩大异地贷款受益群体。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取消对其户籍地限制。

2024-11-04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61148.html 1 石家庄调整优化公积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