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时间
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4日。
二、登记对象
(一)爱尚街-海乐汇项目资金出借人、商铺购买人、商铺租赁人的个人及单位等。
(二)爱尚街-海乐汇项目其他债权人。
已向河北典民律师事务所申报登记的无需重复申报登记,但已判决的除外。
三、登记内容
(一)证明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申报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申报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3.申报人委托代理人进行申报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书面代理手续。
(二)申报人申报所依据的合同、协议、收据、发票、汇款、存款凭证、银行流水、民事判决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登记方式
通过线下方式登记:
登记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信访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160号祥瑞大厦1层)。
登记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 0311-67699805
五、特别提示
1.申报人对登记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工作,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收到登记信息后,工作专班将依法依规组织审核。登记审核完成后,依据法律程序统一推进后续处置工作。
3.此次信息登记只接受线下登记,有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4.申报人应注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专班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申报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5.申报人应在公告确定的期限内进行信息登记,未按时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海乐汇信访维稳工作专班
(石家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代章)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