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马出河(河北)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霸州市昌业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龙马出河(河北)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霸州市昌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应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特此公告。
龙马出河(河北)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霸州市昌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3日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序号 借款人名称 借款合同名称、编号担保人名称 担保合同名称、编号
1 河北嘉容金属 SJZ101012019003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霸州市泓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霸州市鑫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SJZ1010120190033-11号、SJZ1010120190033-14号、SJZ1010120190033-15号、
制品有限公司 SJZ10(嘉容延期)20200001《延期协议》天津市冠满进出口有限公司、霸州市东升实业有限公司、董海达、 SJZ1010120190033-16号《保证合同》,SJZ1010120190033-12号、SJZ1010120190033-13号、
赵杰、董海燕 SJZ1010120190033-17号《个人保证合同》
2 廊坊天利休闲 SJZ01(融资)20170049号《最高额融资合同》、SJZ0110120170049号、霸州市京龙车辆有限责任公司、霸州市天利制管有限公司、 SJZ01(高保)20170049-1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SJZ01(高保)20180038-11号《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
制品有限公司 SJZ0110120170056号、SJZ0110120170070号、北京燕山蓝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李宝军、范玉杰 SJZ01(高质)20170049-31号《个人最高额质押合同》、SJZ01(高抵)20170049-21号《个人最高额抵押合同》、
SJZ011012017007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SJZ0110120180035号、 SJZ01(高保)20170049-12号《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SJZ01(高保)20170049-13号、
SJZ0110120180036号、SJZ0110120180037号、 SJZ01(高保)20170049-14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SJZ0110120180038号《展期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