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陈彬 王娟)近年来,永清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不断激发政府采购市场活力,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功能,营造公平、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做好“放”的减法,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实行“信用+承诺”制。坚持应减尽减原则,进一步简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证明材料。试行“信用+承诺”准入制,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需如实提供符合资格条件的书面承诺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切实减轻供应商负担。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企业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在线提供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或原件,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实现全程“零跑腿”。使用网签合同推动数字政府建设。缩减采购人和中标企业的工作量,解决合同签订受地域、环境、物流等影响造成的签订时间长问题,实现合同签订“不见面、零距离、立即办”,降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时的交通成本。
做好“管”的加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加强信息公开。依法推进政府采购源头、过程、结果等各个环节公开,严格执行统一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采购规则、信息公开格式等,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完善投诉事项处理机制,推动投诉事项快速解决,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在政府采购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务失信问题治理,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方案,及时处置政务失信问题,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提升市场满意度。定期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回访活动,听取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做好“服”的乘法,助力企业发展。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采购倾斜力度。将200万元以下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超过200万元,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达到30%以上;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达到40%以上。推广电子保函业务。深入推进银企对接,增强“政银企”合作,切实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保函的使用,优化节省企业办理业务的流程、手续、时间,为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搭建融资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中标供应商凭借合同直接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不再要求提供抵押担保或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缓解企业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