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刘澜澜)记者从石家庄社保中心获悉,石家庄市社保中心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退休人员调待工作,目前,已顺利完成补发基金的拨付工作。
此次调待从2024年1月1日起,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我省2023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25%。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的“三结合”调整办法。为按期圆满完成工作,石家庄市社保中心业务经办人员统一按照“预调、核对、修正、确认、发放”等规定的步骤操作,确保及时将调整后的养老金补发到领取待遇人员手中,共为全市55.2万名企业退休人员补发1-7月养老金3.8亿元,月人均增资98元,调待后月人均养老金达31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