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石家庄咏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霸州市晟捷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ZQZR20240706),石家庄咏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其对债务人河北凯达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霸州市凯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霸州市胜芳福兴精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邢凤志、王凤其、邢凯、蔡文慧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等)依法转让给了霸州市晟捷实业有限公司。上述债权已由(2019)01民初756号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并由晋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债权数额为本金790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具体数额以生效判决及执行法院实际执行情况计算为准。
现石家庄咏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霸州市晟捷实业有限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上述债务人此次债权转让的事实并联合要求上述债务人立即向霸州市晟捷实业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石家庄咏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霸州市晟捷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