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家融飞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家融”)与张家口盛元汉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盛元”)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北京家融已将其对公告债权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至张家口盛元。鉴于债权人已穷尽常规手段,根据借款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履行了法定通知义务,但仍无法实现对部分债务人、担保人的债权转让及催收通知有效送达,现北京家融与张家口盛元特联合公告通知各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张家口盛元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张家口盛元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7月1日的债权本金金额,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应支付给张家口盛元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若借款人(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基准日:2018年3月20日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放款行借款人借款合同编号本金余额利息(含罚息及复利)担保人(含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担保合同编号
1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林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411015000000135,000,000.00 1,433,798.00 刘夕增,赵树会,牟学知411015000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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