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与启示述评之五

□新华社记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保障。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筑“中国之治”新优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厉行法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习近平总书记一锤定音:“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旗帜鲜明,正本清源——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鲜明指出一些人的认识误区:

“一种观点认为,改革就是要冲破法律的禁区,现在法律的条条框框妨碍和迟滞了改革,改革要上路、法律要让路。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法律就是要保持稳定性、权威性、适当的滞后性,法律很难引领改革。这两种看法都是不全面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积极发挥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增强改革的穿透力。”

高瞻远瞩,宏阔布局——

2013年11月,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京召开,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设专门一个部分部署“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2014年金秋十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一次镌刻在党的中央全会历史坐标上。

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深刻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并作出决定,有其紧密的内在逻辑,可以说是一个总体战略部署在时间轴上的顺序展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都离不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此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上升到新的高度。

系统集成,顶层设计——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管宏观、谋全局,定规划、抓落实,推动法治领域改革向纵深推进,以法治之力护航全面深化改革。

2021年初,《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亮相,这份规划与《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一道,勾勒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施工表”“路线图”,构建起法治中国建设的“四梁八柱”。

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改革成效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迈上“中国之治”新台阶

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指出,“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施行三年来,海南紧扣改革需求制定一批相关法规,为促进自由贸易港建设夯实法治基础。

处理好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的关系,把深化改革同完善立法有机结合,关系着法治进步、改革成效。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采取“打包”修法、作出决定等方式,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法律保障;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修改刑事诉讼法,完善监察与刑事诉讼衔接机制;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确认和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果……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的路径愈发清晰。

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为改革指明方向:“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坚决破除束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

推行员额制改革,让司法力量集中到办案一线;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一系列改革举措环环相扣、落地见效。

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破解案件“执行难”等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聚焦短板弱项,直击堵点痛点。

以法为纲,崇法善治。

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焕发新气象。

从法律体系向囊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的法治体系全面提升,从“制”到“治”的飞跃,彰显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与全面深化改革相互促进,改革成效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护航改革开放行稳致远,筑牢中国式现代化法治根基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加强法治保障,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完善制度建设、巩固制度基础——

近年来,国家安全法、粮食安全保障法、反外国制裁法等法律制定或修改,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体系逐步完善。

不仅要制定法律,还要监督法律正确实施,才能使制度基础越发坚实巩固。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链条”监督模式运用更加广泛,法律制度的“牙齿”充分咬合。

确保改革有序进行,以法治之力提振发展信心,稳定社会预期——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一系列改革举措,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使改革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中不断深化——

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

党中央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法治权威得到彰显,为进一步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提供组织保证。

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继续吹响法治与改革冲锋号,在改革中不断完善法治,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在法治护航下全面深化改革,汇聚起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法治力量,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保障。

(记者杨维汉、王琦、刘硕、熊丰)(据新华社北京电)

2024-07-09 ——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与启示述评之五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52210.html 1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