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风采

强制清算公告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根据北京中京合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7月1日裁定受理魏县神龙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龙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担任魏县神龙酒业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神龙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不按规定申报债权的,不能在强制清算程序中行使权利。

神龙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清算组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99号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高律师18631917830。

特此公告。

魏县神龙酒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7月4日

2024-07-04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51838.html 1 强制清算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