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头版要闻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

(二)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三)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四)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

2024-07-03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51699.html 1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