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风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衡水铭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衡水铭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衡水铭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衡水铭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债务人)及担保人。

衡水铭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衡水铭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

特此公告。

注:若借款人(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衡水铭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日

序号借款人名称借款合同号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号

1河北昊阳化工有限公司光石借字20160216号保证人:河北昊阳化工有限公司、河北巴迈隆木业有限公司、衡水巴迈隆木业有限公司、光石保字20160149号《保证合同》、光石保字20160150号《保证合同》、光石保字20160151号《保证合同》、

《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王爱彬、刘士锋抵押人:河北昊阳化工有限公司光石保字20160152号《保证合同》、光石抵字20160037号《抵押合同》

2024-07-01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51615.html 1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衡水铭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