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风采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河北资管)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河北资管已将其对《联合公告转让资产清单》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河北资管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债权转让事实,自本公告之日起,《联合公告转让资产清单》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包括承债主体和清算主体等)应当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联合公告转让资产清单》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包括承债主体和清算主体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抵债资产的原所有人、占有人、承租人及相关责任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相应法律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及/或履行清算责任。

联系人:李先生,13011054144

特此公告。

附件:联合公告转让资产清单

注:1.联合公告转让资产清单列示截至2024年2月20日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余额。2024年2月20日之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及法律的有关规定计算。因诉讼执行形成的相关费用由债务人和担保人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2.联合公告资产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及其他债务关联人。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5日

附件1-1

联合公告转让资产清单

基准日:2024年2月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债务人名称金额担保情况

本金利息费用担保方式担保人

1天山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69,550,000.00 4,570,067.270 保证+抵押天山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天山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合计69,550,000.00 4,570,067.270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债权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债权的本金、利息、复利和罚息金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重组收益、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担保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024-06-25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51210.html 1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