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声明,我司承保的“产品保”保单,承保险种:产品责任保险,产品名称:行车记录仪。我司对上述产品保单不会出具任何包含车辆信息、财产损失限额及三者损失限额描述的批单,不会进行此类批改。凡出现上述批单/批改信息,均非我司出具,我司将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分公司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