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近日出台《石家庄市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揭榜挂帅”制定义、项目分类、需求方及揭榜方要求、项目管理及工作流程,以及扶持政策及资金管理。对技术攻关类单个项目的财政支持经费最高为揭榜协议(合同)金额的30%,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成果转化类项目财政补助对象为揭榜方。对单个项目的财政支持经费最高为揭榜协议(合同)金额的30%,总金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本报讯(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康义涵)为调动全社会力量攻克石家庄市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石家庄近日出台《石家庄市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揭榜挂帅”制定义、项目分类、需求方及揭榜方要求、项目管理及工作流程,以及扶持政策及资金管理。
《方案》介绍,“揭榜挂帅”制是指由企业提出实际研发需求,或由研发机构等提出成果转化需求,政府提供对接平台并予以立项认可及经费资助的新型科技项目立项方式。“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需聚焦石家庄市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围绕新一代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同时支持其他行业的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
“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包括技术攻关类、成果转化类和行业共性类项目,项目所涉及的需求方和揭榜方均应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需求征集、需求论证、发布榜单、揭榜申报、评审推荐、组织对接、项目立项、项目管理等关键环节。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制定年度“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技术需求征集方向,发布需求征集通知,需求方按照通知要求,填报揭榜挂帅制项目需求。
扶持政策及资金管理方面,《方案》明确,“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资金主要由需求方、揭榜方按揭榜协议落实。石家庄市财政按年度列专项资金,按项目榜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其中,技术攻关类项目财政补助对象为需求方。对单个项目的财政支持经费最高为揭榜协议(合同)金额的30%,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成果转化类项目财政补助对象为揭榜方。对单个项目的财政支持经费最高为揭榜协议(合同)金额的30%,总金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