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偿付义务人的债权、担保权利及全部其他权益依法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偿付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偿付义务人的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分立、合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2024年5月30日
附:转让清单
序号债务人名称借款合同及编号担保人/其他偿付义务人名称担保合同/其他偿付义务合同及编号原贷款行/初始债权人
1石家庄市京州国际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04020203-2013年(和平)字0037号、04020203-2015年(和平)补字001号、石家庄豪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4020203-2013和平(保)字0037-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
(历史名称:石家庄市京州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04020203-2016年(和平)补字001号、0040200013-2017年(展期)0002号、张立强、程素然04020203-2013和平(保)字0037-3
0040200013-2018年(展期)0001号、0040200013-2018年(展期)0003号张彬杰、秦彩芳04020203-2013和平(保)字0037-4
宋连锁、张风格04020203-2015年和平(保)字0037-5号
宋雷、潘薇04020203-2015年和平(保)字0037-6号
宋杰、杨延冬04020203-2015年和平(保)字0037-7号
石家庄豪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4020203-2013年和平(抵)字0042号
石家庄豪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4020203-2013年和平(抵)字0042号
石家庄市京州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04020203-2013年和平(质)字0037-1号
2河北三农农用化工有限公司0040200020-2015年(建华)字00071号石家庄市矿区永鑫工贸有限公司0040200020-2015年建华(保)字0017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华支行
刘书延、任书利0040200020-2015年建华(保)字0017号-1
郭景祥、刘书敏0040200020-2015年建华(保)字0017号-2
石家庄市三农化工有限公司0040200020-2015年建华(保)字001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