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共9章58条,主要从空间布局、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服务与管理、产业发展、国际交流和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规范
本报讯(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王震军)《秦皇岛市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促进条例》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5月8日上午,秦皇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3月28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批准了《秦皇岛市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促进条例》,《条例》共9章58条,主要从空间布局、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服务与管理、产业发展、国际交流和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规范。
《条例》明确规定为旅游者提供食、住、行、游、购、娱等服务的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诚信经营,文明服务,不得误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
在空间布局方面,《条例》提出要形成“主城带动、绿隔相间、特色发展”的多中心组团式城市空间结构,塑造“滨海风情、港城风尚、长城风韵”的总体风貌。并明确要求城市核心区、重要滨海区和历史风貌区等区域,应当划定为城市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同时,《条例》要求深挖本市海洋资源,依托山海关、北戴河等旅游目的地品牌,打造集生命健康、休闲度假、体育运动、会议会展、浪漫时尚、文化艺术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滨海旅游带;深挖长城文旅资源,对老龙头、天下第一关、板厂峪、界岭口等长城精品段落进行系统整合,打造集登山健行、徒步运动、户外游憩、乡村休闲等于一体的长城步道系统,培育长城品牌文旅活动,形成富有魅力和活力的长城文化旅游带。
在基础设施方面,《条例》要求加强适老化建设和改造,推进母婴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打造全龄友好、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滨海、长城、山海和田园等旅游风景道,配套建设自驾车停车场、旅游驿站、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等设施。建设骑行专线、登山步道、交通驿站等设施。在旅游高峰期间,延长公共交通运营时间,增设旅游公交专线、快速公交专线,合理设置旅游客运车辆临时停靠区域;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卫生间免费错时开放。
在服务与管理方面,《条例》要求市、县(区)旅游主管部门应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及时查处旅游违法行为,维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旅游经营者应当定期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对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救助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