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张家口家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资产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张家口家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通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笔债权转让的事实。
张家口家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资产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张家口家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张家口家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序号 借款人名称借款合同编号、名称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编号、名称
1 河北叶氏玻璃有限公司CAZ011012014000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CAZ0110120150001《展期协议》;河北叶氏玻璃有限公司、叶若一、王峥嵘CAZ01(高抵)20140001《最高额抵押合同》、CAZ01(高保)20140001《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
CAZ011012014001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CAZ0110120150002《展期协议》;《担保承诺函》
CAZ0110120140015《流动资金借款合同》、CAZ0110120150003《展期协议》
2 河北叶氏玻璃有限公司04080112-2014年(港口)字001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河北叶氏玻璃有限公司、叶若一、王峥嵘04080112-2013年港口(抵)字0016号《最高额抵押合同》、2014年(港口)字0012号《保证合同》、
04080112-2014年(港口)字002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14年(港口)字0022号《保证合同》
3 河北森源矿业有限公司04030143-2013年(迁西)字0032号《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吴小靖、吴书艳、袁海波、何晶晶、赵新华、赵淑云04030143-2013年迁西(保)字0032-1号《保证合同》、
04030143-2013年迁西(保)字0032-2号《保证合同》、
04030143-2013年迁西(抵)字第0034号《最高额抵押合同》
4 迁西县天顺通商贸有限公司04030143-2013年(迁西)字0023号《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赵岽鹛、崔宾04030143-2013年迁西(保)字10001号《保证合同》、
04030143-2013年迁西(抵)字0026号《最高额抵押合同》
5 河北圣瑞进出口有限公司SJZ2210120180060《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补充协议、唐山市丰南区凯恒钢铁有限公司、赵京军、张静SJZ22(高保)20180059-11《最高额保证合同》、SJZ22(高保)20180059-12《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
SJZ4110120210093《展期协议》;SJZ22(高保)20180059-13《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SJZ22(高抵)20180059-22《个人最高额抵押合同》、
SJZ2210120180059《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补充协议、SJZ2210120180060-21《个人抵押合同》
SJZ4110120210094《展期协议》
6 河北同道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SJZZX0510120220006《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代承恩、张静、刘建军SJZZX05(高保)20200008-11《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承诺函》、
SJZZX05(高保)20200008-12《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
SJZZX05(高抵)20200008-21《个人最高额抵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