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烟成群)石家庄市以全国消费促进月暨京津冀消费季活动为契机,在3月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激发消费潜力,提升消费信心,主要包括:发放家电、珠宝、黄金和汽车消费券,发放星级酒店餐饮购物消费券,特色商街促消费、千企万品促消费等。同时,各县(市、区)、部分金融机构也将组织开展促消费活动。
3月15日至3月31日,石家庄市政府将安排1000万元用于家电、珠宝、黄金消费券发放活动,1000万元用于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100万元用于开展星级酒店餐饮购物消费券发放活动。补贴对象为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企业网点购置单件家用电器、珠宝、黄金、乘用车以及住宿、餐饮、购物消费的个人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