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提出了很多的新词热词,最让人关注的,就是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放心消费行动”。的确,消费是老百姓生活中最关键的一环,也是国家经济运行中至关重要的一面。
不信您看,消费的话题始终霸占热榜。
有人去淄博吃烧烤,在人间烟火中体味世间百态;
有人去向往已久的地方来一场悠闲的CITY WALK,或者安排一次激流勇进的“特种兵”旅行;
还有大量的“南方小土豆”涌向了冬季的哈尔滨,让粗犷的东北大嗓门也开始发出了温柔“夹子音”。
这红红火火的消费市场,体现的正是国家蓬勃发展的经济活力。所以,让老百姓愿意消费,放心消费,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而要想实现这一点,得从两方面来努力:
第一,政府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让不法商家无处遁形,鼓励商家诚信经营,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让消费者消除后顾之忧,真正感受到消费的乐趣,提高生活质量。
第二,在“放心消费行动”中,作为消费者,也要主动出击,积极参与。不断提高自己的消费意识,学会辨别真伪、优劣,不要轻易被一些不良商家的花言巧语、虚假宣传所迷惑。如果真的在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也一定不能忍气吞声,一定要及时投诉举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不法商家付出应有的代价,净化消费环境。
最近一两年有关在线消费的维权纠纷呈现非常明显的上升趋势。比如直播间售卖假货、网游虚拟财产侵权等。其实相关的法律法规早已出台,2016年12月1日施行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2019年1月1日已经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都对在线消费服务进行了规范,相信接下来的法律法规一定会更加完善、不断成熟,消费者线上消费的体验一定会越来越好。
总而言之,无论是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放心消费行动”,还是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都是为了给消费者权益筑起一道“防火墙”,不仅消费得放心,更要消费得舒心、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