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刘杨 通讯员李彤)日前,记者从邢台市医保局获悉,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自2月1日起,邢台对公立医疗机构的7个医疗服务项目的指导价格等进行调整,进一步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费用负担。
项目包括:数字化摄影(DR)、计算机X线摄影(computedRadiography,CR)、红外热像检查、B型钠尿肽(BNP)测定、B型钠尿肽前体(PRO-BNP)测定、脑反射治疗、重复经颅磁刺激治疗,调整内容包括指导价格、说明等要素。
其中,数字化摄影(DR)县级收费价格由原来60元下降至41元;计算机X线摄影(computed Radiography,CR)县级收费价格由原来40元下降至29元;红外热像检查县级收费价格由原来50元下降至24元,以上三项医疗服务价格平均降幅达37.06%。
同时,对B型钠尿肽(BNP)测定、B型钠尿肽前体(PRO-BNP)测定等项目价格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化学发光法、干免疫法等加收费用。
邢台市医保局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疗服务项目规定的计价单位、指导价格、项目内涵、说明等执行;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不得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过度诊疗;及时更新信息系统目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向患者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