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静)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近日,石家庄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联合印发《关于落实河北省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提高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此次提标后,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5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96元;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及高新区、正定新区,享受低保的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230元、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30元,其他县(市)、矿区享受低保的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 130元;其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