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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投资保险导刊

唐山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张家口家昱企业管理咨询 中心(有限合伙)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唐山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将拥有的对唐山康华铁路器材有限公司代偿债权及担保权利通过公开拍卖方式依法转让给张家口家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唐山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张家口家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现将上述债权转让事项以此方式通知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请债务人、担保人从债权转让之日起向张家口家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履行偿还债务、担保责任的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债权转让方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13303035336

债权受让方联系人:雷经理,联系电话:18811749634

唐山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张家口家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024年1月12日

债权转让清单

基准日:2023年11月30日

序号 借款人名称代偿余额 利息原贷款行 借款合同号担保人名称

1 唐山康华铁路器材有限公司9,519,570.21元 7,069,600.00元交通银行唐山分行 A101P17001康百岁、康银华

备注: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止2023年11月30日的代偿余额及按生效判决计算的利息余额,之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应予偿还的本金、利息(含罚息)按照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生效判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保证人、抵押人因去世、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者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履行清算责任。

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024-01-12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40990.html 1 唐山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张家口家昱企业管理咨询 中心(有限合伙)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