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建长江置业有限公司与中建长江(河北)矿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中建长江置业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债务重组协议、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建长江(河北)矿业有限公司。中建长江置业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特此公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债务企业名称本金余额利息及孳生息余额财务顾问费 担保人名称
滦平县岭兴矿业有限公司、400,000,0001,216,646,033.3337,000,000 滦平县岭兴矿业有限公司、承德大兴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承德大兴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承德维利多得酒店有限公司、郭殿山、魏红梅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0年2月29日的债务本金余额、利息及财务顾问费,债务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应支付给中建长江(河北)矿业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债务重组协议、担保合同相应附属、派生权益和权益负担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中建长江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