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两艘涉案船舶(船舶1:类型:散货船,船头右侧刷有白色“得利9”字样,铁质船舶,船身下方为红色,船身上方为黑色,三层白色驾驶楼;船舶2:类型:散货船,船头两侧刷有“静涛61”字样,铁质船舶,船身下方为红色,船身上方为黑色,三层白色驾驶楼。)无法联系到所有人。根据《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望该涉案财物的合法所有人在公告后六个月内持合法手续、身份证明到唐山海警局认领。(联系人:任警官,13293594265,0315-2410110)
本公告六个月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法律规定对上述涉案与非涉案物品按照无主财产处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唐山海警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