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进行公示,本次公示内容如下: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FLZOWRYY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群众或社会团体。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FLZOWRYY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并请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六、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漳卫南运河管理局,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东风中路666号,联系人:陈工,电话:0534-2658023,环评单位: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0号,联系人:陈工,电话:022-28703225邮箱:chen_hm@bidr.com.cn。
关于青银高速公路(G20)石太枢纽互通至平赞枢纽互通段
改扩建施工实施交通分流的公告
青银高速公路(G20)石太枢纽互通至平赞枢纽互通段(以下简称“该路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已获交通运输部批复, 决定对该路段改扩建施工实施交通分流绕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该路段(k640+329.52-k661+600)双向进行改扩建施工, 施工期间井陉收费站关闭。采用两侧拼宽方案,由既有的双向四车道改扩建为双向六车道,该路段内全部桥梁拆除、重建。工期拟于2023年5月11日10:00至2024年12月21日。改扩建施工路段两端设置分流点,禁止车辆通行。
该路段工程工期较长,实际施工进度可能有所调整。对施工期间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司乘人员理解和支持。
河北石太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