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肖飞)今年以来,沧州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
今年以来,沧州市共落实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837.7万元,比上年增长了15.4%,其中争取省以上资金55291万元,比上年增长了25%,增幅居全省第一。市本级资金12500万元,县级资金21046.7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5%和2.7%。全市2023年共立项实施衔接资金项目663个,其中产业帮扶类项目155个、资金规模57836.07万元,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449个、资金规模27431.82万元,就业帮扶类项目39个、资金规模1236.68万元,其他类项目20个、资金规模233.13万元,截至9月30日已全部开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可增加村集体和脱贫户收入3180万元,690个行政村48.8万人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1.04万脱贫劳动力得到培训、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等就业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