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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区域廊坊

廊坊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本报讯(记者王笛)日前,记者从廊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廊坊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廊坊市被农业农村部正式授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称号,成为河北省第二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质量强市的一项重要成果。在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过程中,廊坊市基本确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2341”模式,即落实2个责任——政府监管主体责任、企业生产主体责任;强化3个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和人员保障;建设4支队伍——监管队伍、监测队伍、执法队伍和技术支撑队伍;创建1个局面——社会共治局面。“两品一标”认证农产品数量全省第一,截至目前,全市绿色食品认证产品数量达到248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个。县级农检机构“双认证”比例全省领先,通过廊坊市政府连续三年督办,10个县(市、区)已通过“双认证”的县达到9个,通过比例90%。全市10个县(市、区)全部落实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明确了考核制度,网格化监管全面落实。全市农业品牌总计138个,其中区域公用品牌省级8个、市级15个,农产品企业品牌省级8个、市级23个,农产品品牌化发展速度明显提升。

加强政策引领,完善运行机制。2019年,廊坊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若干措施》,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制度机制。2020年,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了《廊坊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党政同责要求。2021年,完善印发了《廊坊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了创建领导机构,明确了各部门责任。2023年,廊坊市安排财政资金1193.5万元,基本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

廊坊市不断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市县两级设立农安监管、检验检测和综合执法部门,形成了上下对应、配套衔接的农安监管体系;乡镇建立监管机构171个,落实村级协管员3128人,全面履行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化监管体系。制定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每年组织进行应急演练,提升了突发事件快速反应能力。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市、县、乡三级综合执法范围,建立行刑衔接平台,应移送案件全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密切协调配合,凝聚监管合力。廊坊市与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形成了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应用信息通报机制。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起针对农产品购销的联合巡查检查机制、针对达标合格证在产地、市场应用的信息互相通报机制。完善实施《廊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第一时间报告、响应、处理。开通“1231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接听群众来电,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强化措施手段,确保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均建立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违法信息。将农药、兽药、饲料等全部纳入省追溯平台管理,严格执行准入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发布禁止经营高毒农药的公告,建立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对兽药经营实行GSP管理,农资销售采取“连锁经营、统一配送”模式。全面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等措施,落实“两品一标”认证奖补,每年对通过认证的产品进行补贴。每年均结合省厅要求和本地实际制定监测计划,涵盖全市所有的农产品产销企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种养大户及批发零售市场。

广泛宣传引导,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宣传和引导各类生产主体参与创建,群众满意度从2017年的70%提升到目前的80%以上。组织线上、线下各类农安培训,参训人员逐年增加。通过引导各类生产主体参与创建,实现了“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全社会参与共创的良好局面。

2023-11-15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37484.html 1 廊坊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